【問答】居住地定義。第1頁
,法律生活的中心地域有二種,一為住所,一為居所。民法第20條第1項規定:「依一定事實,足認以久住之意思,住於一定之地域者,即為設定其住所於該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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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所;居住地 | 居住地定義
住所與居所 | 居住地定義
法律生活的中心地域有二種,一為住所,一為居所。民法第20條第1項規定:「依一定事實,足認以久住之意思,住於一定之地域者,即為設定其住所於該地。 Read More
住所與居所 | 居住地定義
1989年6月14日 — 所以可以說,我們的家,就是我們在事實上以久住的意思居住最久的地方,也就是我們日常生活法律關係的中心,所以我們的住所就等於我們的家,我們的家, ... Read More
民法第二十條規定註釋 | 居住地定義
2009年1月22日 — 民法第20條規定: 依一定事實,足認以久住之意思,住於一定之地域者,即為設定其住所於該地。 一人同時不得有兩住所。 說明: 民法第20條第1項規定, ... Read More
案例 | 居住地定義
是住所,必主觀上有久住一定地域之意思,客觀上有住於一定地域之事實,該一定之地域始為住所,故其並不以登記為要件,戶籍登記之處所固得資為推定住所之依據,惟倘若有客觀 ... Read More
【法條】住所、居所 | 居住地定義
2019年4月14日 — 依一定事實,足認以久住之意思,住於一定之地域者,即為設定其住所於該地。 · 在事實上以久住的意思居住最久的地方,也就是我們日常生活法律關係的中心(在 ... Read More
民法§20 相關法條 | 居住地定義
依本法應適用當事人本國法,而當事人無國籍時,適用其住所地法。 ... 查封時,得檢查、啟視債務人居住所、事務所、倉庫、箱櫃及其他藏置物品之處所。 Read More
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邱銘堂科長:「人住在通信地,該地即是居所地 | 居住地定義
行政程序法並無特別規定,依民法之概念,「住所」是指當事人依一定事實,足認以久住之意思,住於一定之地域者,即為設定其住所於該地。由於戶籍地址除了戶政管理之作用外, ... Read More
路過的訪客 | 居住地定義
又同條第二項規定:「一人同時不能有二住所。」 2.所謂「居所」的意義,法律並沒有加以規定,通說的意義,是指居所是欠缺久住的意思,而作為暫時居住的地方,像一個人離家 ... Read More
居所 | 居住地定義
關於房屋結構,請見「住宅」。 在法律上,居所指用於居住的地點,其具體定義因司法管轄權所屬者而異。居所的概念 ... Read Mor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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